因未贴反光标识车祸多
11月19日晚10点30分左右,家住张浦镇的李小姐驾驶着她的别克轿车行驶在昆南路上,准备回家。可就在车辆行驶至团结桥路段时,李小姐突然看到前方似有一大块黑影,于是急踩刹车。随着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咣当”一声,李小姐驾驶的小轿车与前面一辆送货的中型货车追尾了……
所幸李小姐只是额头受了点轻伤,不过她的爱车损伤严重。面对前来调查的民警,李小姐抱怨道:“前车为什么不把尾灯开亮点……”货车司机则显得很无辜:“我好好开车,你自己从后面撞上来,怎么还怪我?”在民警提示下,货车司机才警醒:自己的货车没有贴反光标识,将面临处罚。
据市交巡警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已发生的各种撞车、追尾交通事故中,50%与货车有关。通过事后对事故司机询问得知,发生事故的原因是他们看到前面的货车时已太晚,或根本没有看到前面的货车,以至于没有时间作出反应。
贴反光标识可减少追尾事故
货车由于速度慢、车体大,如果没有醒目的反光标识提醒后车司机保持车距,很容易引发事故。为此,公安部早在2006年就下发通知,要求货车尾部必须粘贴反光标识,并主要针对大型货车。为了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夜间追尾事故,根据公安部的通知,今年10月20日,粘贴反光标识的范围扩大到上路行驶的所有货车和挂车。反光标识要求做成醒目的红白相间格式,夜间行驶时,其他车辆通过车灯就能看清车辆的轮廓。如果都能做到按标准粘贴反光标识,像李小姐这样的车祸或许就可以避免了。
“货车在长途跋涉后,尾灯往往布满灰尘,其亮度仅相当于手电筒的亮度,距离三四十米才能看清楚。有关研究证明,在车身粘贴反光标识能减少41%的追尾事故、37%的侧面相撞事故。”市交巡警大队玉山中队负责处理事故的民警介绍说。
反光标识粘贴情况不乐观
公安部要求上路的货车和挂车必须粘贴反光标识的时间已过去一个多月了。这项新的交通管理规定也已宣传了不短时间,但仍有车主或司机不闻不问。日前,记者跟随交通民警在几条道路上转了一下,发现不少中小型货车都没贴车身反光标识,而部分大货车则存在虽贴了标识却不醒目的问题。
记者在昆北路一个加油站里采访了几名货车驾驶员。“我这车也要贴反光标识?”一辆没贴反光标识的皮卡车司机表示对新规定根本不了解,而且认为多此一举。一辆反光标识污损严重的大货车司机笑着说:“我这车弄不清爽,我哪有工夫特意去把反光标识擦干净啊?”
据交警部门介绍,一个月来,各中队在前期做好反光标识粘贴宣传工作的基础上,以辖区国省道、治安卡口以及镇区道路为依托,重点对货车和挂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共查处不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货车95辆。
“不但要贴车身反光标识,更要贴合格反光材料制成的反光标识。如果粘贴的反光标识不合格,或贴得不规范,只要被查到,都要处以200元的罚款。车主一定要购买带有‘3C’认证标志的贴膜。”交警部门提醒。